二维码

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招标代理 > 招标公告
偃师市_政府采购_竞争性磋商公告_偃师市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623次
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委托,对偃师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面改薄基建项目”设计(含勘探)、监理、检测单位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偃师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全面改薄基建项目”设计(含勘探)、监理、检测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20号 1.3项目编号:HNCA2017-ZB04-048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偃师市乡镇学校 2.2项目概况:2017年偃师市确定建设的农村中小学“全面改薄基建”项目28个,涉及11个乡镇,28所农村中小学,项目内容包括校舍维修、餐厅、厕所、实验楼、操场改造及新建项目等。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预算金额:约61.5万元 2.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实际工程竣工之日止。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标段:设计勘探;第二标段:工程监理;第三标段:检测服务。 2.8招标范围:每标段各选取两家单位作为“2017年全面改薄基建项目”设计、监理、检测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外: ***标段: 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2014年1月以来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总监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2014年1月以来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认证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服务范围),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2014年1月以来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4.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4.3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项目负责人(设计标、检测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证书及社保查询证明;⑥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1)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且真实有效,复印件应清晰可辨。潜在供应商已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注册地已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络查询打印件。企业注册地未开通网上社保查询功能的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个人明细证明或对账单,并提供社保部门地址及电话(个人明细证明必须有工作单位、个人历年的缴费情况);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企业仅需提供注册日后的社保证明。 (3)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上述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监理标售价人民币500元,设计标售价人民币500元,检测标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教育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市兴隆街39号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9-6772909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17年4月17日

RELEVANT

相关推荐